浙江修订条例护航自贸区2.0版建设 将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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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月22日电(记者 黄慧)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由贸易试验区肩负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记者22日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7年4月1日,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开启步履不停的探索之路。其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全域位于舟山。2018年1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施行。

据介绍,《条例》施行四年多来,在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各项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任务、优化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在《条例》的规范引领下,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丰硕,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下称《扩区方案》)。扩区后,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增宁波、杭州、金义三个新片区,面积扩大至239.4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从1.0版本的“聚焦油气全产业链”拓展到2.0版本的“五大功能定位”,即着力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扩区后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务以及事权下放要求、制度创新需求、法治保障诉求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必要对《扩区方案》等政策文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内容进行梳理,为此修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的《条例》。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共九章七十二条,针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宁波片区、杭州片区和金义片区四大片区,围绕“五大功能定位”和数字化改革要求进行制度设计,突出浙江的优势和特色,对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型国际贸易促进、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等内容作出规定。

如,《条例》明确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产业、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创新数字化监管服务模式,建设数字自贸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功能定位,坚持首创性和差别化发展,突出自身特色,加强联动协同,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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