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11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的批复

国函〔202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林草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报请审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房家梁】

纽约联合国总部暂停向公众开放以应对疫情

北京市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辽宁男篮长文致谢:走过平凡之路,道出非常感谢

海外侨胞列席宁德两会:为家乡发展献“侨智”

中国“晋视听”节目推介会在莫斯科举行

研究发现太平洋珊瑚礁微生物组极大多样性 样本包括28.7亿遗传序列

从直播带货到直播“带人” 重庆创新线上招聘服务模式

江西南康发生一起4人遇害案件 两犯罪嫌疑人归案

紫金e评:让党员干部成为决胜全面小康的“领头雁”

安徽广德“三件套”出圈 带动跨省消费热

美国务卿和防长访问乌克兰 美外交人员将返乌

第42届百队杯落幕 绿茵场上演“奔跑吧少年”

今年前三季度长三角中欧班列累计开行同比增长15.7%

流感高发,孩子出现高热惊厥怎么办?

布达拉宫广场上演民族服饰秀 尽显西藏特有“多巴胺”时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群微信息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